无事贴个旧文吧,本来是写一本书,后来编辑不出了,就停笔了。
作者: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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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谈何容易
创建时间:2015-05-19 01:25:10
最后修改时间:2015-05-19 01:25:10
报应鬼
在自古流传的鬼故事中,鬼一般都会出于某些原因而淹留人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报应,或者为了报恩,或者为了抱怨。
《太平御览》里有一个故事,说的是项县有个叫姚牛的少年,父亲被乡里的某人杀了。姚牛卖掉了家里的衣物,买了一把刀揣在怀里,想为父报仇。有一天他在县衙前遇到了杀父之人,当着一街人的面将其手刃。县吏把他抓进了大牢,但县令敬佩他的孝义,故意拖延审判,久久不决,终于遇到了大赦,姚牛遂免于一死。
后来这个县令出去打猎,在追赶一只鹿的时候,误入深草,那里有几个古代留下的陷阱,就在县令的马眼看要跑到陷阱处的时候,忽然有一个老头出现,用手中的拐杖打马,马被惊得转身逃避,鹿便趁机逃走了。县令不明所以,对这老头很生气,拉开弓箭就要射他,老头说:“这里有陷阱,我是怕您掉下去。”县令问:“你是什么人?”老头跪下说道:“小民就是姚牛的父亲,感念您让姚牛保住了性命,特意前来报恩的。”说罢消失不见。县令经过这件事,深感因果有报,于是对老百姓更加的好了。
鬼报恩可大可小。有的鬼能以救命来报恩,有的鬼没那么厉害,但也不敢忘恩,就帮些力所能及的忙。
《太平御览》“鬼偿债”一则说,安定人周敬以种瓜为生,有一年遭遇旱灾,他看到一个鬼跑来用瑚琏(一种盛祭品的容器)装水浇灌他家瓜地,瓜一下子就长得特别繁茂。周敬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不回答。周敬回家后跟父亲讲了这件事,问父亲是不是曾经有恩于什么人。周父说:“西城有个叫樊营的人,以前做过郡吏,某次他因故要赔偿官府几百斛米,我借了他一百斛。这人现在已经死了。”
樊营的鬼魂惦记着多年前一百斛米的恩情,拿了自己在阴间使用的祭祀之物跑到烈日下帮恩人家的瓜田浇水,充分体现了这类鬼故事所要传达的善有善报的价值观。
鬼有恩报恩,有仇自然要报仇。《法苑珠林》里有一篇名为《奴健》,说的就是被冤杀的鬼寻人复仇的故事。
奴健是秦朝人,在一个叫李羡的人家里做家奴。某天,他来到一座石山上,遇到一人对他说:“我老婆和别人通奸,把我给杀了。我想报仇,你能帮助我吗?”奴健答应了他的请求。不久,迎面过来一个人,鬼立刻上去把他揪住,对奴健喊道:“快给他来一下!”奴健上前将那人打倒,那人爬起来走了几步就倒地而死了。鬼见大仇得报,拿出一千个钱和一件服丧时穿的粗布袍子给阿健,叮嘱他说:“这是住在城西门那边的一个姓丁的人给我的,你可以自己穿,千万别拿出来卖。”
《太平广记》里也有这样的鬼故事——一个奴仆阴魂不散,惩罚了残损自己尸体的人。故事说的是竟陵王府里的佐吏庾宏有一次派家奴无患带粮饷回家,半路上无患遭贼人劫杀,尸体被扔进江里,顺流飘到了一个叫查口村的地方。正巧江岸居民文欣的母亲病了,医生说需要骷髅屑做药。文欣正在四处悬赏寻觅死人骷髅。他的邻居杨氏发现了无患的尸体,就把头颅割下来给了文欣。文欣把无患的头用火烧烤,想去掉皮肉,连着烧了三天三夜,头颅完好无损,眼角还不停的动。文欣虽然觉得很奇怪,但舍不得丢掉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死人头,就从耳颊部位的骨头上面刮了一些碎屑给母亲吃,他母亲服了这些骨屑,便觉得有骨头卡在喉咙里,七日而卒。不久,那个杨氏也病倒了,全身奇肿,样子变得像牛马一样。她还看到无患的头在眼前骂道:“做了恶事哪能没有报应呢?”杨氏跟自己的儿子说了这些事,说完就死了。
说来倒也有意思,无患的鬼魂没有向杀死自己的劫匪索命,也没有动刮自己骨头的文欣一根汗毛,却把两个女人弄死了。看来即使鬼魂报仇,也有欺软怕硬之嫌。
无论是报恩还是报仇,这样的鬼留在人间都是一种主动行为。人们想象出它们来,目的还是为了迎合世人善恶有报的观念,虽然世事不平者数不胜数,但一想到无论是救人还是害人,都会有鬼魂给与相得的报应,善良的人们多少还是能得到一些安慰的。
不过,太过于纯良柔弱的人,即使被冤杀变成鬼,却也没有任何报复的行为,这在鬼故事里也并不少见。
《搜神记》里有一则故事,说渤海郡太守史良喜欢一个女子,两人定了婚约,可是女子后来却悔婚了。史良很生气,把那女子杀死,砍了她的头带回家,扔进灶里说:“给你火葬吧!”女子的头开口说道:“使君,我和你相好一场,不成想落到这么一个下场!”晚上史良睡觉的时候,梦到那女子来对他说:“你送我的东西,我都还给你!”史良醒来,见自己过去赠那女子的香囊金钗等物都在眼前一一摆着。
虽然女子悔婚在先,可是爱而不得就残酷地把对方杀掉,还要毁尸泄愤,眼睁睁地看到对方的头颅在火中说话,晚上还能睡得着觉,显而易见,这个故事里活人比鬼可怕,也难怪那个冤死的女子做鬼也不过就是诉了诉苦,怯生生地抱怨了一番,对杀死自己的凶手束手无策。
《太平广记》“任怀仁”一则也是如此。
东晋升平元年,有个叫任怀仁的男孩子,十三岁便去尚书台当了一个负责文书的佐官。与他同乡的王祖是尚书台的令史,和他有同性之恋,对他非常宠爱。可是任怀仁长到十五六岁的时候,渐渐不喜欢王祖了。王祖因爱生恨,将任怀仁杀死,把尸体悄悄埋在一个叫徐祚的人的田头。徐祚晚上在田间歇息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田里冒出来一座新坟,于是每天都会来祭祀,祭时便喊道:“田头鬼,来吃饭吧!”睡觉的时候也会说:“你来陪我睡觉吧!”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任怀仁的鬼魂忽然显形了,对徐祚说:“我家明天要办除服之祭(即亲族脱去丧服的仪式),祭品很丰厚,你跟我一起去吃吧。”徐祚说:“我是活人,他们都会看见我的。”任怀仁的鬼魂说:“我能让你隐形。”于是徐祚第二天便跟任怀仁的鬼魂去了他家。任家的祭祀办得很隆重,客人很多,任怀仁带着徐祚跑到摆灵位的供桌上面大吃大喝,把食物吃的一干二净。任怀仁的父母看到这个景象都痛哭起来,说儿子回来了。
这时王祖也来到了任家,任怀仁告诉徐祚:“那个就是杀我的人,我看到他还是很害怕。”说着慌忙逃了出去。他一离开,徐祚便现了形。任家人见此大惊,拉住徐祚盘问起来。徐祚把事情的始末一说,任家人便随他去了他家的田地,将任怀仁的遗骸迎回了家。从此徐祚再也没有看到任怀仁的鬼魂出现了。
故事中的王祖及其所担任的官职值得一提。任怀仁是个十几岁的天真少年,虽然文中说他与王祖是情人关系,但他们之间是完全不平等的。任怀仁的身份只是一个小文书,而王祖所任的令史,却是尚书台内具有相当实权的重要人物。
有历史研究者认为,魏晋时期的尚书台令史是一种特殊的官吏。当时的社会极重门阀,有些历代为官的名门望族,家中土地田产动辄千万亩,又有权又有钱,这些人称为士族。与士族相对的是庶族,也就是家里世代平民,经济上不过是小地主而已,无权无势,清寒自居,故而又叫寒门。大部分重要的政府官职,都由士族出身的人占据了,而令史这样级别很低的小吏,庶族读书人就能充任,所以做令史的人,一般都出身卑微。但同时令史又掌握着很大的权力,他们主管文秘工作,非常接近事务核心,如果主官疏于履职,令史有极大的机会越俎代庖。因此令史常常在官场上扮演狐假虎威胡作非为的不光彩角色。
令史主要的职责就是管理文书,任怀仁正好是王祖的直接部下。依据两人的等级差别,以及令史这种恶吏通常的行径,可以判断任怀仁是被王祖仗势霸占了。东晋官宦中流行爱好男色,程度甚至胜于女色,达官贵人们多以豢养美貌的小男宠为时尚,像王祖这样的人,虽不是权贵,也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占手下,一旦遭到一点点小小的反抗,就痛下杀手,这正是那个时代丑恶的现实在志怪文学里的真实反映。
强横的王祖对任怀仁来说是无法推翻的压迫者,哪怕死于其手,做了鬼,有了一定的法力(能让生人隐形),弱小的任怀仁也压根就意识不到要为自己报仇,看到王祖甚至害怕得要逃掉,而任家也拿杀死儿子的凶手毫无办法。从这样的鬼故事里,读者能一窥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弱者在强权面前无以自处的困境。
作恶鬼
世上并没有鬼,所以也不会有人真的见过鬼,但是一提到这个字,人们最先产生的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恐惧。说白了,这不是对鬼本身的恐惧,而是对死亡的恐惧。
对真实存在的死的惧怕情感转移到了对虚幻的鬼的惧怕上,需要支撑这种惧怕的依据,于是各种恶形恶状的鬼就被幻想出来了。
作恶害人的鬼,一部分具有某种妖魔的色彩。它们并不是单纯的死者灵魂,而是能够施展魔法的恶灵。
一些这样的恶鬼可以追溯到上古神话。宋代《太平广记》里有一个“长鬼”的故事。这个鬼有三丈多高,坐在屋顶上,脚能够垂到地面。它常年骚扰临湘县的县令殷某。殷县令一回家,它就跟着来了,又是摇屏风,又是动窗户,吵闹不休,全家人不胜其扰。殷县令常常拔出刀来跟这个鬼吵架,他可能是个颇善言辞的人,鬼吵不过他,便怒道:“你不要骂我,再骂我我就把你嘴打破!”说罢突然隐形,连连抽打殷县令的嘴,直打得殷县令口破血流。从此殷县令的嘴就歪了,因为仪容受损,以至于连官也不能再做。
故事里没有说明这个长鬼是何来历,以及它跟殷县令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不过,根据描写,这个长鬼与古代神话中的防风氏颇有相似之处。
防风氏是上古的一位部落首领。据《国语·鲁语下》,吴国打败越国,夺取都城会稽(今浙江绍兴)后,得到了一根巨大的骨头,要用一辆车才能装下。吴国人不知道那是什么,便派使者去问孔子。孔子说,高山大川都有神值守,这些神分管自己领地内的行风致雨。当年大禹治水,在会稽山召集群神开会,唯有防风氏不肯去,大禹就把他杀了。防风氏是个巨人,他的骨头一节就能装一辆车。这根大骨便是防风氏的遗骨。使者又问:“防风氏是值守什么的神呢?”孔子说:“他是汪芒氏之君,值守封、嵎之山,姓漆。在舜在位之时以及夏朝和商朝的时候,他被称为汪芒氏,周朝(西周)时称长狄,现在称长人。”
防风氏据说身高三丈,这与殷县令家出现的长鬼是一样的。另外,唐代《艺文类聚》里有“防风鬼”一则,说会稽城里常常能看见防风氏的鬼魂在城门上慢慢地走动,脚垂于地。想来防风鬼大概身体比城门还要高一些。一般城门高十米左右,十米相当于三丈,因此防风鬼也是身高三丈多。
许慎《说文解字》称“封嵎之山也,在吴楚之间,汪芒之国。”清人段玉裁注云:“今封、嵎二山在浙江省湖州府武康县东,实一山也。”研究者普遍认为,历史上的防风氏就是生活在会稽山一带的上古领袖。虽然古会稽山具体位置尚无定论,但其处在浙江省内是没错的。而殷县令所辖的临湘县在今天的湖南省境内,若那长鬼正是防风氏的冤魂,大概可以说明防风氏死而化鬼的故事早已经沿着日渐成熟的长江航路从浙江传播到了湖南吧。至于长鬼出现时摇窗户摇屏风的行为,也很可能是不太熟悉大禹事迹的湖南百姓口耳相传时,把“防风鬼”歪解成了和狂风有关系的鬼。
大禹最大的功绩就是治理了天下的水患,防风氏本来也是治水的功臣。传说他那次会稽山会议之所以抗命未至,就是因为半路上遇到遭受水灾的百姓,出手相助被耽搁了。但是他不幸被大禹冤杀,灵魂自然不甘心就这么消灭,于是在人世间流连不去,还频频现身于后世,脾气也变得乖戾异常,也就可以理解了。
源自上古的恶鬼还有“疫鬼”。东汉学者蔡邕《独断》中“疫神”一条说,黄帝的曾孙颛顼帝有三个儿子,“生而亡去为鬼”。一个住在江水(今之长江),名为瘟鬼,一个住在若水(今之四川雅砻江),名为魍魉鬼,还有一个躲藏在人家中角落里,专门惊吓小儿。晋代干宝《搜神记》则说,住在江水的是“疟鬼”,躲在人家里的叫“小鬼”。总之这三个都是让人生病的凶神恶煞,要治住它们,需一位魔力高超的神。这个神就是方相神。
方相神又称方相氏,是古代傩礼和葬礼中必定出现的重要神祗,以相貌恐怖闻名。虽然因为傩面具等实物资料散缺,后世无法确实知道方相氏到底什么样子,但可以肯定的是,方相氏的模样比鬼更像鬼。
方相之名最早见于《周礼·夏官》:“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时难”即“时傩”,是一种古代的驱鬼仪式。在这个仪式上,有专人蒙上熊皮,戴上刻画了四只黄金眼的面具,穿黑衣红裙,手执长戈盾牌,扮成方相氏带领“百隶”在宫室中举行驱除疫鬼的巫术表演。除了驱疫,方相还在丧葬仪式上起守护亡魂安全进入地府的作用。据说地底下潜伏着“方良”(也就是“魍魉”的别名,古人认为这种鬼是专吃死者脑子的),扮演方相的巫师要先进入墓室中用戈击打四方角落把方良鬼赶出去,然后死者的灵柩才能抬入安葬。
还有一种恶鬼是生前作恶的人死后变成的。对这种鬼的痛恨,正是民间百姓对横行世间的坏人敢怒不敢言,故而借骂鬼发声。
《太平广记》里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吴国有个叫陈仙的人出外经商,路过一处空宅,宅子非常豪华,广厦朱门,但是里面一个人也没有。陈仙大概经常在外奔波,胆子也比较大,就牵着驴住了进去。到了半夜,他听到有人恶声恶气地说:“哪来的平头百姓,竟然如此大胆,敢牵着驴进来把这地方弄脏?”随即有一个人冲到他跟前呵斥道:“你怎么敢擅自闯入官家的宅院?”这时月光朦胧,陈仙隐约看见这人面色乌黑,白眼睛里没有瞳仁,嘴唇上翻露出牙齿,手里握着用来捆人的绳子。陈仙吓得狂奔而出,直跑到后面的村落里,向那里的村民详细地说了自己的遭遇。村里的老人告诉他:“那个地方,以前就有恶鬼出没。”
第二天,陈仙再去看昨夜所见的屋宅,原来是一座高大巍峨的坟墓,墓堆露出深深的下葬棺木用的隧道。这是王侯才能使用的“隧葬”之墓,可见这墓中出没的都是生前权贵,死后恶鬼。活着的时候作威作福惯了,做了鬼也如此凶蛮霸道。
对于活着的人来说,鬼最大的恶行莫过于伤害生者的性命。鬼是死亡的象征,鬼做的坏事,也大多和死亡有关。所以还有一种恶鬼,便是以各种原因索取无辜者生命的鬼,这也是最可怕的鬼。
《太平御览》中有一个故事说的就是群鬼杀人。
晋升平末年,故章县(又名故鄣县,在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一位老人家居深山,他有个女儿,余杭县某人想娶她,但老人没有答应。后来这老人病死了,他的女儿到县城里去买棺木,半路上遇到了曾向她求婚的某人,便对他说:“我实在分身乏术,只好把父亲的尸体丢在家里,您如果能去帮我照看,等我回来就嫁给你。”这人同意了。老人的女儿又说:“我家猪栏里有猪,你替我将猪杀了,招待一下帮着办丧事的那些伙计们。”
那人到了老人家,听见屋子里有许多人鼓掌欢跳的声音,觉得很奇怪,打开篱门,迎面而来的竟是一幅让人毛骨悚然的画面:一群鬼在堂屋里围着老人的尸体跳来跳,还不停地拨弄尸体玩耍。那人拿起一根棍子进门把鬼都惊走了。接着他杀好了猪,认真地守在尸体旁边。到了晚上,他看到尸体边上冒出一只老鬼,伸手向他讨肉吃,他抓住鬼的胳膊,不管鬼怎么挣扎就是不放手。窗外别的鬼喊道:“老奴你太贪吃了,瞧这下倒霉了吧!”那人对老鬼说:“一定是你把老人家给杀了,快点把他的魂魄还来,我自然放了你,你要不还,就别想脱身!”老鬼说:“是我的孩儿们杀了老人家。”便对窗外的鬼们喊道:“快点把魂魄还了吧!”不久,老人渐渐苏醒,那人便将老鬼放开了。老人的女儿带着棺木回到家,见此情景悲喜交加。那人也如愿娶了她做妻子。
另一个《太平御览》里的故事说,曲阿县(在今江苏省)有个人从京城回乡,天色近晚到不了家,又遇到下雨,便留宿在一个废弃的大宅子里。半夜雨停了,月光明亮,他远远地看见一个女子走到屋檐下,一边悲叹一边解下腰间的绳子,在屋角处悬梁自缢。那人仿佛觉得屋檐上面有人在拉着那根绳子,于是悄悄用刀将绳子砍断,又向屋顶上砍了几刀,便见一个鬼往西逃去了。到了天明时女子醒来,把那人带回了自己家。那人对女子的父母说了晚上发生的事,女子的父母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姻缘,就把女子嫁给了他。
根据《山海经》等古籍记载,门神神荼和郁垒原本是守卫度朔山桃树东北枝万鬼出入之门的神将,他们负责把从这个门里偷跑出来害人的鬼捉拿去喂老虎。据说黄帝依此创制了一种祛邪驱鬼的年俗:除夕在门口立桃木的神荼郁垒像,以及用芦苇编制的老虎。后来演化为在门上贴神荼郁垒图像,或者挂写有他们名字的桃木符牌。
从这个传说中可以推想,在古人早期的想象中,人鬼两界相隔一道门,平时互不干扰,鬼是可以到人间来走动的,只要它们有正当的理由,并遵纪守法不生事端。但作奸犯科的鬼始终存在,不然也不会在鬼门前设置神荼和郁垒这两尊门神。
随着鬼神文化的发展,两个看守鬼世界的神显然不够用了,人们又想出了新的捉恶鬼的神——钟馗。钟馗将神荼郁垒和老虎的职能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不仅管鬼、驱鬼、捉鬼,而且还吃鬼。传说唐玄宗有一次身体不适,睡梦中见一个小鬼来偷自己的玉笛和杨贵妃的香囊,被一个大鬼抓住吃了。那个小鬼名叫“虚耗”,大鬼就是专门驱鬼的钟馗。虚耗是民俗传统中认为的躲藏在家宅中的邪鬼,可能源于一种能使人财物受损喜事化无的鬼魅——“魖”。早在唐代,我国某些地方已就有了除夕夜“照虚耗”的习俗,即长夜点灯使室内通明,藉此驱赶虚耗鬼。此俗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有神荼郁垒,有天师钟馗,恶鬼却并未断绝。虚耗鬼自然也是恶鬼,不过它不伤性命,只是让人破财,给人添堵,所以不至于使人闻之胆寒,只是讨大家的厌而已。像这种鬼,鬼故事里也不少。它们多数既贪婪而又愚蠢,做出来的事叫人又好气又好笑。
《太平广记》里有一则故事,说的是颍川有个人名叫陈庆孙,他家后院有一棵“神树”,人们经常向这棵树祈福,于是就地造了一座庙。名为天神庙。陈家有一头黑牛。有一天,空中突然有神灵对陈家人说话:“我就是天神,看上你家的这头牛了,你要不把牛给我,下个月二十日我就杀你儿子。”家人都惊慌不已,陈庆孙却说:“人生有命,命不由人。”没有把这话当回事。到了来月二十日那天,他的儿子真的死了。那个神灵又现声说:“你不给我牛,到了五月我杀你老婆。”陈庆孙还是不理他。到了五月,他妻子也死了。神灵又说:“你再不给我牛,到了秋天我就杀了你。”陈庆孙还是不给。到了秋天,他却没有死。
这时,那个“天神”又在空中说话了,这次却是来向陈庆孙谢罪的。它哀求道:“请您千万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若是让天地诸神知道,我罪名不轻。其实我是偷看到小鬼拿着的阴司文牒,见您夫人和儿子都到了寿终之时,故装神弄鬼想借机勒索点吃的罢了。请您饶恕我。您命中注定享寿八十三岁,家宅运道都顺心如意,能得鬼神保佑襄助,我也想成为您的奴仆,为您效劳。”接着就听到磕头如捣。原来,这是一个贪嘴而又自作聪明的鬼冒充的“天神”。陈庆孙对它的敲诈勒索置之不理,于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
以鬼的视角来写鬼的“偷鸡不成蚀把米”,有《太平广记》中的“新鬼觅食”一则。故事的主角是一个新死不久的鬼,因为不懂做鬼的“潜规则”,无处受供,饿得站都站不稳了。一天,它偶遇一个已经死去二十年的生前朋友,见它十分肥壮,想必有吃有喝,连忙请教说:“如果您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找到吃的,请一定要告诉我。”朋友说:“这容易啊,你只要在活人面前搞出一些诡异奇怪的事情来,那些活人一害怕,就会奉上食物的。”
新鬼得计之后,便跑到一个很大的村庄里去,村东头有一家人,是信奉佛教的,家中西厢有一扇磨盘,鬼就上前推磨。这家主人看到,对儿子们说:“佛祖可怜我们家贫穷,派鬼来给我们推磨呢。”于是拿了很多麦子放进磨盘。新鬼一直推磨推到晚上,磨出来好几斛面粉,累得半死才走,回去就骂那个朋友:“你骗我!”朋友说:“你再试试,这次一定成功。”第二天新鬼又去了村西头一户信奉道教的人家,那家门旁有个石碓,这个新鬼上去就开始舂谷子,这家主人看到说:“昨天有鬼帮那个某甲磨面,今天轮到来帮我了。赶紧多给它点谷子。”又叫婢女在一旁帮忙筛米,把新鬼忙的不亦乐乎,到了晚上精疲力尽,这家也没有拿出食物来给它吃。
新鬼回去见到朋友大骂道:“我跟你是儿女亲家,关系非一般人可比,你怎么能一再地欺骗我呢?这两天我净帮人干活了,一碗饭也没吃上!”它的朋友说:“你没有找对人罢了!那两家一信佛一信道,很难让他们觉得害怕,你应该去找一户普通人家作怪,那就能成事了。”新鬼半信半疑,再次进村到了一家,见庭前有只白狗,屋子里有一群女子在吃东西,它就把白狗抱起来飞到半空。这家人看到这情景都非常恐惧,忙找神巫来占卜,神巫说:“这是路过的鬼讨要吃食,你们把狗杀掉,拿出水果酒饭放在庭院里祭祀一下,可保无事。”就这样新鬼好不容易才饱餐了一顿。以后它就一直都这么做了。
这个故事写的是鬼,讽刺的是人。只要懂得如何虚张声势,就能骗吃骗喝,这不正是从古至今都不曾杜绝的怪现象吗?
有情鬼
人们虽然埋葬了逝去的亲人,但从感情上并不会将他们遗忘,由己推人,故而认为变成了鬼的亲人也不会忘情于自己,这是很自然的。
所有诉诸文字的人鬼之情,无一例外都是以人与人的感情为模板,只是因为故事发生的冥世背景而增加了一些灵异玄幻甚至恐怖的色彩。这些情感有男女恋爱之情、夫妻恩爱之情、父母与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的亲情和知己好友之间的友情等等,非常丰富真实。
人鬼恋是鬼故事最常见的主题。这一类的故事,往往以女鬼恋男子为多。也许是因为女性活着的时候受到各种伦理道德的束缚,无法表现出自己的情感,所以当她们死后变成了鬼魂,便迸发出异乎寻常的浓烈的爱情来。
吴王夫差的女儿紫玉可能是比较早的与生人相爱的女鬼形象。《搜神记》中就有她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夫差的女儿紫玉与一个名叫韩重的道童私定了终身。后来韩重去齐鲁两国学道,临走时让父母去向吴王求婚。但是吴王坚决不肯把女儿下嫁,紫玉因此抑郁而死,葬于阊门外。三年后韩重归来,问父母婚事如何,父母说:“吴王很生气,紫玉忧闷死去,早已安葬了。”韩重伤心欲绝,带着祭品去紫玉的墓前悼念。紫玉的鬼魂从墓中出来,看到韩重,流着泪说道:“当初你走之后,让你父母来求婚,本以为一定会如愿以偿,没想到竟成死别。”说着唱了一首歌:“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曰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当暂忘。”唱完歌,她泪流不止,邀请韩重一起回到坟墓中去,韩重犹豫地说:“死生异路,我担心上天会降下罪罚,不敢答应你。”紫玉说:“死生异路,这我也知道,然而今天告别之后,我们就再也不能相见了。难道你担心我是鬼,会伤害你吗?我只是想对你有所奉献,你怎能不相信我?”韩重听了很感动,便和她回到墓室,紫玉留他在墓中生活了三天三夜,尽夫妇之礼。韩重临走时,紫玉拿出一颗大明珠送给他,说:“我的名声已经毁了,平生所愿又不能遂,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自己多多保重吧。如果你到了我家,请为我向父王致敬。”韩重出了坟墓,便去王宫拜见夫差,说了这件事。夫差怒道:“我女儿已经死了,你居然还造这种谣言来污蔑她的亡灵,你这不过是盗墓偷取财物,假称见到了鬼魂而已!”随即命人逮捕韩重。韩重逃脱之后又来到紫玉的墓中,紫玉说:“没关系,今天我会回家去向父王说明的。”当夜夫差梳洗的时候,突然看到紫玉进来了,他悲喜交加地问:“你怎么活了?”紫玉跪下来对父亲说:“昔日有童生韩重来向我求婚,您不答应,我的名声毁了,与您的情义也断绝了,乃至身死。韩重从远方回来,听说我已不在人世,带着祭品来墓前吊唁我,我感于他的深情,所以出来与他相见,并且送了他一颗明珠,他没有盗墓,请您不要治他的罪。”吴王后在里面听到紫玉的声音,跑出来想抱住她,她却化作一缕烟消失了。
可能是因为紫玉的形象太纯真美好,尽管她最初的确是住在坟墓里的鬼,但后世却视她为美丽少女的化身,把她看做女仙而不是女鬼。白居易的两首著名长诗《长恨歌》和《霓裳羽衣歌》里都提到了她。唐代人称紫玉又作“小玉”。《长恨歌》中描写杨贵妃成仙后所居海上仙山的景象时,有“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之句,小玉就是紫玉,双成姓董,传说是西王母的贴身侍女,西王母与汉武帝见面赠以蟠桃的时候,在一旁捧桃的正是她。这里的小玉、双成都是用的典故,指代杨贵妃身边的仙女。《霓裳羽衣歌》中则有“吴妖小玉飞作烟,越艳西施化为土”,将紫玉和四美之一的西施相提并论,称其为“吴妖”,也就是“吴国美人”的意思。白居易以用典平易著称,他写诗所用的典故,老百姓都看得懂,这说明至迟在唐朝时,紫玉作为美人、仙女,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还有一个不那么知名的痴情女鬼“崔氏女”,出自南朝刘义庆《幽明录》里的“赠罂”故事。罂是一种小口大腹的器物,古人用来储存茶酒等物,多为瓷制,铜制的罂很贵重,也做花器使用。故事里所说的罂,就是铜罂。
清河郡的崔茂伯将女儿许配给裴祖的儿子为妻,婚期未至,崔氏女暴病而亡。因两家相隔五百多里地,几年都不通音讯,所以裴家并不知道此事。有一天黄昏时分,崔氏女突然拿着一个很大的铜罂出现在裴祖儿子的面前。裴祖儿子请她坐下,崔氏女说:“我是清河崔府君的女儿,小时候就听说父母把我许配给了您,但是我不幸已经死去,不能履行对您的承诺了。虽然你我未能成为夫妇,但也曾经两心同一,我这是来报答您的感情的。”说完,将铜罂交给裴祖的儿子便走了。裴祖的儿子把事情告诉给裴祖,裴祖想派人去崔家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儿子说:“我从小就与崔氏约定了婚姻,不想如今竟有这样的感应,若要去,也必须我亲自去。”裴祖同意了。
裴祖的儿子到崔家一看,崔氏女果然已经去世。他拿出铜罂,崔茂伯立即认出这是女儿的陪葬品。他带着裴祖的儿子去女儿墓前吊唁,走到离墓地还有十余里的地方,裴祖的儿子又远远看见崔氏女在墓地里走动,靠近之后,她还跟他说话,然而旁人都只听见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形体。裴祖的儿子从此心生忧郁,不久生病死去,即与崔氏女合葬。
虽然很难说两个从未谋面的少男少女能有多少爱情可言,但是彼此既知对方的存在,暗自心有所系是可能的。崔氏女死后对裴氏子仍念念不忘,不辞五百里亲自上门送去珍贵的陪葬品作留念,裴祖之子的死,就姑且算作他对未婚妻这份深情的回报吧。
女鬼恋人有很多种形式,像紫玉、崔氏女这样与爱人虽阴阳隔绝仍留恋旧情的是一种,还有一种是不甘寂寞的女鬼跑出坟墓来寻找理想的男子做情人。三国时期魏国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名叫钟繇,官至太傅,累封定陵侯。他在当时算是一个重要的名士,有很多风流韵事,也有不少围绕他杜撰出来的奇闻异事。传说他特别想得到东汉大文学家蔡邕所著的《笔法》,但这本书在当时另一个书法家韦诞的手里,韦诞直到死也不肯给他,把那本书随葬了。钟繇竟然悄悄地掘开韦诞的墓把书偷了出来。当然事实是韦诞死于公元253年,而钟繇死于公元230年,比韦诞早死了二十多年,他根本不可能去盗韦诞的墓。
看来钟繇很得小说家青睐,《幽明录》中就有以钟繇为男主角的人鬼情事。这则故事最早出于陆氏《异林》,这本书已经佚失,现存的唯一文字就是钟繇的这段“与鬼相合”的故事,因其被南朝裴松之注解《三国志·钟繇传》时引用了。
故事说,钟繇本来每天都按时上朝,突然有一段时间旷工不去,而且举止性情也变得跟平时很不一样。他的同僚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常有个女子来找我,长的很美丽,不像凡人。”同僚说:“那一定是鬼。你必须杀了它。”钟繇深以为然,于是准备好了武器。那女子再来时,不肯进屋,只站在窗外责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呢?”钟繇说:“没有啊!”并且假意招呼女子入内。女子便相信了他,还是进来了。钟繇虽然觉得这女鬼欺骗自己,很是可恨,但他不忍心下手,最终只是轻微地刺伤了对方。女子负伤而逃,一边跑,一边用一团崭新的棉花擦血,伤口的血滴了一路。第二天,钟繇命人沿着血迹寻找,结果走到一个大墓前,墓中有棺,棺内有一具女尸,形体如生,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和绣花的棉背心,一条大腿上有伤,背心里的棉花被扯出来擦过血。从此那个女鬼就再也没来过。
有研究者认为,这个故事说的并不是人鬼恋,而是一种传说中的修炼手法,即鬼借与人相交合而复活的法术,这是道教以“长生不老”为目标的“房中术”的延伸。从魏文帝曹丕与钟繇的通信中可知,钟繇确实修习过所谓“彭祖之术”也就是“房中术”的,因此这个故事被编排在他身上也是情有可原。“房中术”是活人之间的男女两性的修炼,而鬼用这种方法实现复生,会大大摧残与之相合者的生命,所以故事里的钟繇才会性情大变举止失常,他经过同僚的点拨,领悟到这都是女鬼在戕害自己,心生怨恨乃至要杀掉对方就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了。这样的传说,也是基于时人对鬼魂(实际上也即是对死亡)的恐惧心理。
最典型的女鬼与生人交合谋求复生的故事,是源出于三国曹丕《列异传》,后见于晋代《搜神记》的“谈生”的故事。谈生是个汉朝的读书人,四十岁还没有娶妻。某天半夜,一个十五六岁的美貌女子跑来投奔他,跟他做了夫妇。女子告诉谈生:“我和普通人不一样,你现在不要看我的身体,三年之后才可以。”后来女子生了一个儿子,到儿子两岁的时候,谈生实在忍不住了,晚上等女子睡着,他偷偷拿着灯打开被子,见女子腰以上骨肉完整,腰以下只是骷髅。女子惊醒过来,对谈生说:“您辜负了我。我马上就要复生为人了,您怎么就不能再忍一年呢?”谈生连忙道歉,女子流泪不止,说道:“你我虽然就要永远分别,但我心疼我的儿子。如果你生活贫困不能自给,就跟我来,我送你一些东西。”谈生跟着她去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中,里面有各种一般人难以见到的华美器物。女子拿出一件珠袍送给谈生说:“这个可以用来养活你和儿子。”然后撕下谈生的一片衣角收藏起来,便让他走了。过了一段时间,谈生拿着珠袍到街上去卖,被睢阳王府的人买走,睢阳王看过袍子之后,认出了这是自己女儿的陪葬品,把谈生当做盗墓贼给抓了起来。谈生讲了珠袍的来历,睢阳王不信,派人去女儿的墓上看,见坟墓完好无损,打开墓进去,果然在棺材盖下面找到一片衣角。又把谈生的儿子叫来看,和王女长得非常像。睢阳王这才相信了谈生,赐给他很多财物,当成女婿看待。还给谈生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外孙”封了一个郎中的头衔。
这个故事虽然经文人的渲染而有了浓厚的感情色彩,但实质上依然是鬼魂借生人以复活,其内容的荒诞不经自不必说,睢阳王女上半身已经是血肉之躯,钟繇的鬼情人开棺之后也是形体如生,尸身还能流出鲜血,显然亦即将复生,但她们都功败垂成。不仅这两个女鬼没有成功,几乎所有同类型的鬼故事里企图私密地借与生人交合复活的女鬼都没有成功过。她们身边的生者在好奇(或是警觉)的推动下做了一些事,便轻易地导致了她们行迹败露,永远失去了重新成为人的机会。这说明古代人们虽然对逝者有着复杂的感情,也希望人死后还能有感情,能记得人间生活,享受人间的快乐,但毕竟鬼魂和死亡密不可分,生死有序,人鬼殊途,这是天地不可撼动的法则,所以古人在心理上对于鬼魂的警戒和隔绝亦非常严厉,即使是在当作趣谈的鬼故事里,尸鬼想擅自通过某种法术转换成活人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允许发生的。
不过,如果鬼魂因为某种原因得到了上天、高级的神仙或者冥界主管特别许可,那么就能堂而皇之地施行复生法术了。《法苑珠林》中“徐玄方女”一则就是这样。故事说,晋代东平人冯孝将任广州太守时,他的儿子冯马子有一天独自睡在马厩里,梦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对他说:“我是北海太守徐玄方的女儿,四年前不幸夭折,现在又被鬼冤杀了。查我的生死簿,我应当活到八十多岁,所以冥君答应让我复活。不过我需要先有个依附落脚的地方,我命里该做你的妻子,你能帮帮我,助我复生吗?”冯马子说:“可以。”女子便和他约了一个日子。到了约期,冯马子看到床前地面上露出一缕头发,让人扫去,却越扫越多。他想起了当初梦中的约定,立即屏退左右。地上便慢慢地冒出人的额头、面容、身体,很快一个女子就出现在他面前。冯马子让她坐下,两人聊了一会,听那女子所说的话,他觉得很有意思。两人从此同寝,女子却不让冯马子亲近,说自己还太虚弱。冯马子问她什么时候能正式地活过来,她说:“要过一段时间,等到我生日的那天。”她平时呆在马厩里,来往的人都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不久,女子算好时间,让冯马子准备了一只红羽公鸡,一盘黍米饭,一升清酒,到她墓前祭奠,然后挖开坟墓,打开棺材,见女子身体已经完全和活人一样了。冯马子把她抱出来,感觉她心口微暖,而且有呼吸,遂命人悉心照料,逐渐恢复如常。冯家遣人把这事通报给徐家,徐家全家出动跑来见女儿,惊喜非常。两家人遂择定吉日,让儿女成婚。两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都做了高官,女儿也嫁入了很有名望的家族。
徐玄方女之所以能得到一个大团圆结局,首先因为她是被特准复生的。她作为一个鬼,又被鬼给枉杀了,遭遇了冥界的冤案,所以被赦免而复活这种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冥府给她的补偿,否则若是生死簿上真的写明了她命不该绝,按照鬼故事的套路,她四年前夭折时就被该放回来了。
其次因为她复生采用的不是损害生人补益自己这种有些邪恶的手段。虽然找冯马子帮忙,但她的目的仅在于自己复活之前有个地方住,有人能庇护自己,并为自己准备复活所需的仪式,两人并没有发生逾越伦常的事,冯马子也就不会因为与鬼相接而受到伤害。她既不伤人,人自然不吝惜让她活过来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如果我们用另一种思路来解读这个故事,这里面似乎另有隐情。冯家人听任一个女鬼呆在自家马厩里却无动于衷,儿子从坟墓里刨出一个女子来也安之若素,还给与精心调养,然后欢天喜地地去通知女子的娘家人,顺理成章地结成亲家。怎么看,这都是一出两个年轻人私相授受之后生米做成了熟饭,双方尤其是女方父母只好接受现实的浪漫轻喜剧。因为实在不合礼法,流传下来之后便逐渐包裹上了鬼魂复生的外壳。
古人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包办婚姻之下的夫妇虽然没什么感情基础,但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两人也可能产生爱情和人伦亲情。若一方死去,仍然会挂念着另一方以及儿女家庭,鬼魂缠绵旧居,不忍离去,这也是鬼故事的一大主题。
《幽明录》中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汉武帝时一个叫庾崇的人,建元年间在江州溺死了,死后第二天鬼魂就回了家,看起来外表和活着的时候完全一样。它平时就呆在庾妻乐氏的房间里。开始的时候乐氏很恐惧,总把侄女们叫来作伴,庾崇的鬼魂觉得不方便,便不常来。它因此很不高兴,怒骂乐氏道:“我只是惦记着你,想跟你在一起而已,却反而招致你的疑虑和嫌恶,这难道是我回来的本意吗?”于是它作祟捣乱,把侄女们用来纺织的工具拿起来悬停在空中,或者扔到地上。侄女们都吓得不敢再来。
庾崇有个儿子才三岁,有一天向母亲要吃的。母亲说:“家里没钱,上哪儿给你弄吃的去?”鬼魂听了很伤心,摸着儿子的头说:“我不幸早死,害得你要过这样的穷日子,我对你真是又愧疚又舍不得啊!”没几天,它突然拿来两百钱交给乐氏说:“拿去给孩子买点吃的。”这样过了几年,也许是因为家中总闹鬼,乐氏没办法干活赚钱,靠鬼魂“养家糊口”也难以为继,家里渐渐穷得揭不开锅了。庾崇的鬼魂看到这样的情形便说:“你既然为我守节不嫁,过得这么困苦,那我就带你走吧。”没多久,乐氏病死,庾崇的鬼魂也就此永远消失。
还有一则“吕顺妇”的故事,主角的是一个嫉妒成狂的女鬼。吕顺妇就是叫吕顺的人的妻子。她死了之后她的丈夫吕顺又续娶了她的堂妹为妻。吕顺准备造三座并排的坟墓,一座给亡妻,另两座留给自己和后妻。可是这三座坟造了好长时间就是造不好,最后也不了了之。有一天,吕顺白天睡觉,忽然发现死去的妻子就躺在自己的被子里,身体像冰块一样冷。吕顺战战兢兢地劝她说,生死两隔,不宜相通,她听了这话便不见了。过了一阵,吕妻的鬼魂再次出现,她直接找到堂妹,怒不可遏地斥责道:“天下的男子多的是,你为什么非要跟我嫁同一个老公?你们知道那坟墓为什么造不起来吗?就是我干的!”不久,吕顺夫妇就都死了。
吕顺的亡妻挟丈夫和堂妹同赴地府,与庾崇带走妻子的动机完全不同。庾崇是抛不下做丈夫的责任,自作主张地认为与其把妻子留在世间受穷受苦,不如干脆带她一起去冥界继续过日子,而吕顺之妻纯粹是出于嫉妒,不愿意丈夫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虽然一是温情脉脉,一是凶相毕露,但是在活着的人看来,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鬼魂夺取了活人的生命。可见鬼魂无论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恨,只要是私欲使然,那么它们与活人交往的结局必然是恐怖的。从中我们也能看出,鬼故事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强调人鬼不可相通,不管二者生前是怎样的亲密关系,生者都不能接近已成鬼魂的逝者,否则就会大难临头。
早期如魏晋时代的鬼故事还更多地停留在“怪谈”之趣上,随着儒家伦理文化的影响日渐扩大,文人们对玄学思辨热情逐步退潮,对鬼神之说的压制愈来愈强力。儒家思想统治下的社会规则性越强,鬼故事的警示功能就越见显著。
然而讲述某一种人鬼之间的交往的鬼故事,非但不会被灌注警告意识,反而备受推崇和赞美。那就是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鬼故事。这些鬼故事,主旨都落在“孝悌”二字上,所以深得道学家们的欢心。
以母子之情为主要内容的鬼故事,有收录于《太平广记》的“亡母顾儿”,收录于《太平御览》的“避厄”。
“亡母顾儿”说的是某人家中有一小仆,几次三番请求回家,但是主人没有同意。有一天,这个小仆在南窗下睡觉,主人看到门里出现了一个五六十岁模样的妇人,身体肥肿,举步艰难。小仆睡觉时翻身,被子掉在了地上,妇人就走到床边替他把被子捡起来盖上,接着走出门去。过一会小仆又翻身,衣服散开了,妇人又走进来替他把衣服穿好。小仆的主人心里觉得很奇怪,第二天便问那小仆为什么要回家,小仆说:“我母亲病了。”问:“得的什么病?”回答说:“患上了浮肿病。”主人立即让他回家去,这时小仆家中的信来了,说其母已经病逝。
这个故事和一般的鬼故事有些不同,特别注重细节,而完全无意于渲染鬼魂显现的怪异和恐怖感,显得非常温馨感人。它刻画了一个深爱幼子的母亲的形象,这位母亲病亡之后,就来到长久不见的儿子身边,见儿子在睡觉,也不惊动他,默默地替他盖被子穿衣服,因为鬼气伤人的说法很流行,所以故事中还加进了非常细腻的描写:每次母亲照顾了孩子之后,马上就走出门去不在孩子身边停留,母爱之殷殷溢于纸上。小仆的主人对女鬼的出现也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理解了母亲对孩子的思念,催促小仆归家探母,可惜为时已晚。
故事的背景是古代的奴婢制度。奴婢制度是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人身占有制度,秦汉时期就完全成形了,从魏晋至隋唐极盛,至明清亦不衰。充当奴婢的人,有战争期间的战俘和被掠夺的普通百姓,也有因灾荒战乱家破人亡无法自存而卖身为奴者。他们被抢去或是购买去到豪富人家之后,有的被用于农业生产,有的在家中做家务劳动,以及专事歌舞伎乐娱乐主人。
从法律条文来说,奴婢在生命权上远远高于奴隶。《云梦秦简》中就记载了秦朝的法律规定,主人处死奴婢或是对奴婢施以肉刑,都是需要官府批准的,这叫“谒杀”。东汉时,朝廷颁布诏令,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意即杀奴婢和杀一个自由民的罪责是一样的。唐代则规定,不经请示官府擅自杀有罪奴婢,要杖责一百。若奴婢无罪枉杀,主人要监禁一年。但是法律归法律,权势熏天的豪强巨宦对自家奴婢动辄生杀予夺并非鲜见。东晋也要求“谒杀”,可当时最有钱的财主石崇,便在家宴上用不喝酒就杀一个漂亮女奴的方式对客人劝酒,大部分客人即使心里不愿意,但因不忍致人死命,只好勉强为之,惟有大将军王敦,眼看着美女接二连三地被斩,“颜色如故”,最终还是没喝。石崇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责罚。
奴婢的人身自由受主人控制,寄人篱下很长时间都不能回家探亲,而主人又可以相当随意地处置他们,即使有法律束缚,奴婢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小仆的母亲对他挂念太深,死后变成鬼仍放不下心,拖着病肿的身体来到他身边看护,就是人们在这样悲凉的现实基础上想象出来的故事。
《避厄》说的是母亲的鬼魂为儿子通风报信使其躲过灾厄的故事。东晋王彪之年轻时,有一天独自坐在房中。房前是一片竹林,他突然听见叹息声,听起来很像自己已经去世的母亲,心中一惊,忙起身看出去,果然看到母亲站在外面,装扮一似生前。王母对他说:“你眼下就要遭遇一场灾祸,从今日起,无论哪天,你只要看到一只白狗,便要立即向东走千里之远,这样过三年之后,才能免灾。”言罢即消失不见。王彪之悲伤不已,一夜未眠,第二天他果然看到一只白狗,一直尾随着自己,便收拾行李往会稽方向行去,直走到千里之外。三年后他回到家中,又坐在那间房子里,再次见到母亲出现。其母对他说:“你能听我的话,躲过这场灾祸,我很高兴,特地来祝贺你。你以后会过得很好,能活到八十岁,还会当宰相。”后来一切都如其母所言。
王彪之,字叔武,出身于琅琊王氏,这是一支兴起于两汉的大姓望族,助秦始皇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王翦、王贲父子就是出于这一家,二十四孝里“卧冰求鲤”的王祥也是这个家族的子弟。司马睿在王家的支持下建立了东晋皇朝,这时王家的地位只有淝水之战的统帅人物谢安所在的谢姓家族能够比肩。“王谢”也因此成为名门高第的代称。唐代诗人刘禹锡《乌衣巷》诗中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的就是这个典故。以王彪之的出身,如故事中王母的鬼魂所预言的“当宰相”,本来也并非难事。
据晋书记载,王彪之二十岁的时候就须发皆白,当时人们都叫他“王白须”。他自从踏入官场,大部分时间都在朝中为官,五十多岁的时候才因为被任命为会稽内史而来到会稽郡。他在那里呆了八年,政声颇佳。王彪之死于太元二年(公元337年),时年七十三岁,并没有活过八十。
这个鬼故事里出现的白狗,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白狗在古人心目中其实是一种祥瑞驱邪的善畜,东汉应劭的《风俗通》中就提到,汉代修筑城池的时候,有杀白狗用狗血涂四个城门以避灾厄的做法。可见白狗与避厄是密切相关的。
反过来讲述孩子的鬼魂如何顾念父母的鬼故事也有很多。《幽明录》中有一个故事,说东晋王凝之的夫人谢氏因为两个儿子暴亡,伤心不已,整整六年泪流不尽。有一天,她忽然看到两个儿子披枷带锁地显身在眼前,还对她说:“请您将我们割舍了吧!我们有罪孽,所以才被阴司捉拿了去,您为我们多做祈祷就好了。”从此谢氏便停止了悲泣,殷勤地为二子向神灵祈求宽恕。
王凝之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次子,他的妻子谢氏,就是少负咏絮之才而闻名于世的才女、东晋名臣谢安的侄女谢道韫。按《晋书·列女传》,谢道韫与王凝之所生的孩子,在遭逢海盗孙恩的叛乱时和王凝之一起被害了。当时谢道韫怀抱几岁大的外孙刘涛,勇敢地面对孙恩斥责道:“事在王门,何关他族?”终于保住了刘涛的性命。后来谢道韫被孙恩送回家乡,寡居至死。
谢道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有与她交游的人评价说“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就是说她是一个仪容清朗散淡、举止落落大方的女子,以她的秉性脾气,不太可能儿子死去六年仍不能自持,哭泣不止。而且史实上也没有提到过她有二子暴卒的遭遇。这个故事大概是当时鼓吹报应之说的人伪托在她身上的。只是其中儿子的鬼魂返回人间宽慰母亲的情节,虽然不乏恐怖元素,依然让人感到浓浓的人性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