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姑娘山的驴友们
作者:斩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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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1-10-18 16:28:10
最后修改时间:2011-10-18 16:28:10
先说两件小事。
许多年前我也跟风玩过户外,那时候网上驴友还比较稀少,穿越和爬山的难度比今天都要低不少。大概是2000年的国庆后,我走了黄水到秋炉这条线路,还写了一篇游记《香菇的故事》。(新浪驴坛的原贴和清韵的专栏早没有了,还好云正太给收进了斩鞍吧,要不我自己写的东西也往往不留底……)这是浙江丽水景宁交界处的山区,百山祖就在这里。我爹60年代初曾经在此拉练,“都是黑压压的原始森林,侦察连还打了一只华南虎吃。”进了山手机就没了信号,一天一夜以后穿出秋炉,在路边小店给爹妈打电话,家里已经乱了,正准备报警呢。其实这条线路若是不迷路,沿途都有人烟,主要是我单身前行让父母担心。在我而言,不过是重蹈一周前上海行者俱乐部驴友们的足迹,但对爹妈而言,记忆中黑压压的原始森林是危机四伏的。他们担心得有道理。
上个月我跟渔友在索诺玛海岸海钓,天气非常好,但海流强劲,一个不小心我们的船被海流带出去好远。两条船拼着老命划回来,却发现另外两条船没跟上。上岸爬到悬崖顶上一看,那两条船趴在一堆海草上不动了。距离挺远,联系不上,看他们老不动,我们估计他们是划不回来了,马上在隔壁酒店打911报警。因为我们没有按海岸警卫队的要求配备VHF无线电,使用的充气船也不符合外海航行的标准,大家心里明白这个救援可能“不合理”并准备分摊救援费用。20分钟后,一只海岸警卫队的水摩托开到出事地点,那两条船的渔友说只是累了,能自己划回去。水摩托伴随护卫直至鱼友们进入湾内的安全水域才离去,没有引发正式救援。
说这两件事是因为前些日子的四姑娘山驴友救援事件引发出了“救人该不该收钱”的热烈讨论,当时我发了一个围脖:“查了一下:加州的救护车收钱;救护直升机收钱;消防车视情形/地域收钱,警车不收钱。国家公园救援不收钱,海岸警卫队“合理”救援不收钱,“不合理”救援收钱,但后两者对违规有高昂罚款。中心思想大概是:日常容易触发的救人要收钱;偶发性救人纳税人一起付。”折桂山庄的驴友蜡染布评论说:“四姑娘山这个案例更接近国家公园,可以罚款, 不应收费。”中国和美国的情况相差比较大,我发的信息顶多是一个参考,直接引用到四姑娘山这个事件上肯定是不合适的。何况这些信息既不完整也不算非常准确。
比如,关于(非执行救火任务的)消防车是否收或者费救护车是否收费,也常能听到质疑。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业务范畴,有些地方收,有些地方不收。这类质疑相对容易解决,因为一,引发的费用相对较少,几千块一张账单虽然也很大,还不至于让一个家庭无法承担;二,这类费用在多数情况下被商用/政府保险覆盖,真正到达消费者手中的通常只是零头;三,常规性的紧急救助服务获得地方税收的转移支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付过部分费用了。不管收费多少如何支付,“救人”本身都存在成本,而且这个成本不小,不会因为“救人是政府的职责”就消灭。那些不收费用的地方政府其实还是收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无非是平摊给地方居民而已。去年加州政府破产,出现少数市镇政府整个撤销的情况,当地的公共服务(含警消)完全取消,由县政府部分覆盖。政府都没了,职责去哪里找?
至于野外/海上救援是否收费的议论更多,因为野外/海上救援的费用实在高昂。几乎每一次的高调救援都要引起一番争论。墨西哥湾营救一艘倾覆的海钓船军警方面投入多架次的飞机舰船,光燃油和机械成本就一百多万刀。去年以为十六岁的美国少女单人航行印度洋遇险,光澳大利亚方面的救援成本就超过三十万刀。而美国国家公园系统每年都要组织上千次的搜救行动。到目前为止,这类救援的争论还只有一个结果:原则上公共机构不收费。
前面说过,海岸警卫队的救援是否收费有个“合理不合理”的判断。什么意思呢?你如果开船开得好好的,突然觉得开船真没劲不想开了,呼叫海岸警卫队拖你回去,这就是不合理救援,收费。但你要是燃油箱爆裂,没油了呼救,就是合理救援,不收费。如果你是条不适航未注册的内河船,开出港口二十海里外遇到风浪,这是合理救援,但却违规,不收你救援费但要罚你罚到当底裤。可以看见,判罚的标准比较明确,合理性的判断则有很大的主观因素。这样的情况下,是否收费显然比判罚要困难得多。
那么在事实清晰的条件下是否方便收费呢?转贴一段相关人士的议论 “Many involved in the debate, including the rescue community itself, feel that any rescue cost recovery alternatives must be very carefully considered, Charley Shimanski wrote. Rescuers are concerned that a charge for rescue will lead to delays in the call for help, thus causing more complicated rescues and putting both rescuers and victims in greater risk. Land managers are concerned that charging for rescue will result in administrative hassles associated with trying to collect from the uninsured. Military aviation units see no reason to recover costs, since they use civilian SAR missions as valuable training exercises. National Park Service officials realize that mandating a charge for rescue will likely create a legal "duty to rescue."”
不收费显然意味着公共资源的消耗。但换一个角度说,即使收费,如何收费也是个很困难的话题。而一旦收费,什么时候停止救援也是个难题。今年三月,一个失足跌入矿井的男子在被确认存活以后,警方还是因为条件恶劣救援危险而终止了救援作业。2006年,一对湾区夫妇在从俄勒冈州返回加州的路上失踪,县警当局在前两天的救援里就耗尽了全年的预算,被迫中止搜索。幸好这家是有钱人,雇佣私人直升机继续搜救,最终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找到依然存活的母子。很显然,如果完全依靠公共救援,并不一定会有结果。搜救中所耗费的燃油,机械磨损相对容易计算,而专业人员的投入,地方动员乃至风险承担就复杂得多。当政府部门主导的公共救援工作与费用直接挂上钩,完全有可能给公共救援造成障碍而非帮助。
回头看四姑娘山这个案例,比美国的情况又要复杂很多。其关键在于整个事件不存在相应的主管机构,也不存在相应成型的管理原则。美国的国家公园是个独立的体系,在国家公园内拥有相当大的行政和部分执法权力。国家公园系统负责整个公园内的规则制定和设施设备维护;哪些地方不该走,哪些地方什么时候不该走,哪些地方可以宿营,进出哪些地方要登记,国家公园都有详细的规范;而绝大部分游客都能遵守这些规范,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性命攸关的。四姑娘山景区是个什么样的单位我不清楚,从报道来看显然权限非常有限,他们有制定景区内规则的权力,但提供服务的能力相当弱,不具备对全景区的实际管理能力。在景区设施及服务明显虚弱的条件下,中国的驴友们的户外经验和遵守规则的意识普遍不足,很多情况下是在跟坐地收钱的景区打游击,形成了一个博弈局面。而作为第三方的户外俱乐部/户外服务机构没有统一的管理和标准,市场非常混杂。几个因素集中起来,使近期国内的户外活动管理矛盾更加突出。
在我看来,四姑娘山事件中,驴友领队对媒体的对应答很妥帖。一方面,驴友们没有实质性遇险,对所造成的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一方面,家属的担心是真实有效的;另一方面,景区对这类情况并没有成型的处理手段。所以就如领队所说,驴友们给大家添麻烦了。驴友认罚,但景区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而当特殊情况发生时,景区需要动员的救援力量大多不是自有的。这种情况下,收取相应的费用我觉得合理,反而是罚款因为法律依据不足不能轻忽。最后,景区要求驴友相关支付费用很合理,同时驴友要求有费用明细也合理,这其实是一个摸索规则的过程,是很有意义的。真正把这个事情给搞烂的,一如既往,还是没有底线的中国媒体。如今的中国媒体在很多时候已经沦落成纯粹的煽动者,对他们来说,让读者有东西可看有意见可以发表就是成功,为了做到这一点,最大地简化极端化事件本身,而把某一人或者某个群体标签化--------从天涯猫扑走过来的网友们,你们都懂的。
四姑娘山只是一个前奏。在景区从事户外活动的驴友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驴友在没有景区管理的野山野水中健行,当地甚至往往没有相关主管部门,也完全没有人力。米国人民在海上出事,打911叫来的是海岸警卫队,在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出事,叫来的是公园护林员。驴友们如果出事遇险,能找到的大概只有当地派出所,充其量也只能动员地方军警和群众搜救,成本高,效率低。这里的问题就不仅仅是景区进化所能解决的了,中国驴友在成熟的道路上只怕还有代价要付,希望都像四姑娘山这样有惊无险,而不是血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