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随感上
作者:舒歆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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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我的工作
创建时间:2008-03-19 00:19:11
最后修改时间:2008-03-19 00:19:11
代理执行阶段,是我最不喜欢干的工作之一。首先是律师在其中能起的作用很小,很多事情只能干着急;其次,在没有塞红包的情况下,我实在很难容忍执行法官对工作的懈怠。执行难的呼声很大程度表达的是对执行法官工作的不满,但我也得说句公道话,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的确很大,事多钱少,有时碰到“不懂事”的委托人,我也有些为执行法官叫屈。
最近我在办一个工伤赔偿执行案,又让我体会到上述情绪。
被执行人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执行人也是我的委托人是一位文化不多也很老实的民工,我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一个月后就打电话向这家房地产企业询问选择上诉还是选择赔偿。别误会,我打电话的目的不是向它挑衅(尽管在此前有相关人员就本案威胁过我),确认对方的目的有助于我提高工作效率:不必在费时费力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对方已经起诉,或者这番电话过去会听到对方服判主动执行的表示,尽管后者的可能性极小。这家房地产公司却是很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们正在准备上诉。其实熟悉工伤办理流程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的上诉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决定工伤赔偿的两个最重要的法律事实,即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是不能被推翻的,如果安心就这两个法律事实进行诉讼应该在早前的法律程序中提出,待到现在已基本无法挽回。对用人单位来说,花钱上诉的好处只有一个,就是拖时间希望对方主动让步降低赔偿金额。但就我的委托人来说,有充足的时间和财力保障可以和这家房地产企业周旋到底,而这家企业应该对此看得很清楚,这样做完全无意义也让我无法理解。
我听了对方的话后足足等了两周,仍不见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我又打电话问这家房地产企业,回答是已经起诉,让我们等待。那个时候正是临近春节,法院为了结案率好看,通常会拖延新案件的受理,于是我相信了对方的说法,又等了一周仍是没有任何消息。我又打电话问,对方仍是回答已经起诉。就这样经过五六次询问,从第一次打电话算起,时间拖了近个多月,我彻底对这家房地产企业失望了,在最后一次向对方下通碟的时候,对方仍然回答已经起诉,并让我耐心等待,这位工作人员说慌时如此的处变不惊,让我有种强烈的被对方轻视的羞辱感。随后,我愤怒的挂断电话决定申请强制执行。